Re: [申诉]对MRZ两处分不服

楼主: 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2015-01-09 22:44:13
※ 引述《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之铭言:
: 警告是行政惩处
: 你无权对我们行政惩处
: 并版是我申请的,你只能审核
: 只有两种结果审核通过或是审核不通过
: 就以此案来说,形式要件已经成立,实质要件还不足
: 你若要看实质要件,或者你可以要求我进行补正
: 并且更进一步要求我在一定时间内补正,要不然以程序不完备予以驳回
: 但你也没驳回,也就是说此案件最多也只能审核不通过而已,并没有行政惩处的空间
: 若要行政惩处就只能有一点,就是以版上失序,版主没好好的管版
: 但这点基本上也不能成立,至少你在本版前几篇否决了这点
: 若要以你现在的理由提出行政惩处,那假设我撤掉并版申请,那你的警告要记在哪?
1, 问题在你跟版众们讨论的过程就已经陷入失序状态了.
2, 并版申请不是只经我审核就可过关的,而是按照程序,当我转呈给前群组长之后,
再由前群组长发还给你,要你跟版友们进行协商,你的协商经过就造成了版面失序.
也因为失序,所以才有要求你进行投票表决的声音,而你要等到我发出警告之后
才办理.
倘若你不肯办理投票,副版主是你副署过来要专门处理史记版并入事项的,
那么他也应该主动办理才对,但你们两个全都不正面回应版友们的要求,
因此你们的确应该被行政惩处.
3, 如果你在我订定讨论期限之中就撤销并版申请,而改为精华区拷贝申请,
那你当然不会被记警告.
但你却偏要等讨论期限过了,而且连并版投票也举办了,你现在如果想要
撤销的话,你又要怎么撤销?
所以你现在应该按照目前历史版上表决结果提出史记版的并版申请,
并取消乐生版的并版申请.
最后,请群组长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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