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女持千万股票“卖房逃漏税”遭罚49万不缴...执行署出招
2024-12-06 10:28 联合报/ 记者黄羿馨 /新竹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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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竹科上班A小姐2022年出售房屋及土地,但却没有在期限内办理房屋交易所得申报,遭
到国税局开罚49万。(图仅示意)。记者黄羿馨/摄影
在竹科上班A小姐2022年出售房屋及土地,但却没有在期限内办理房屋交易所得申报,遭
到国税局开罚49万,因逾期未缴,执行署新竹分署收案后,发现A小姐年收破百万,且持
有市值破千万的股票,扣押A小姐银行存款后,果真本人迅速出面缴清。
执行署新竹分署指出,A小姐2022年间出售持有期间超过5年、未逾10年的房屋及其坐落基
地,课税所得额600万余元,但她未依所得税法第14条之5规定,于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
之次日起算30天内办理房屋交易所得申报,经移送机关查获后裁罚49万余元,因逾期未缴
,遭国税局移送行政执行。
新竹分署收案后,迅速调查A小姐的财产,发现她在科学园区工作、年收破百万,且持有
数家上市柜公司的股票,市值破千万,且前一年度来自银行的利息所得就有数万元,初判
A小姐应有资力缴纳欠款。
新竹分署立即核发执行命令,扣押A小姐银行存款,果真足额扣押49万余元,A小姐获悉后
,主动到场一次缴清欠款,全案受理至缴清,仅花大约1周时间。
新竹分署指出,为抑制短期不当炒作不动产,所得税法第 108条之 2 第 2、3 项规定,
个人办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申报,如有漏报或短报情事,处以所漏税额2倍以下罚锾;
如未依规定自行办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申报,除依法核定补征应纳税额外,应按补征税
额处3倍以下之罚锾。
新竹分署呼吁,“五打七安”为政府重要政策,其中“居安”与居住正义相关,因此针对
房地合一税案件,新竹分署皆会持续强力执行,违规者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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