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税权大战 企业最低税负 将从12%调至15%
2024-08-29 00:56 联合报/ 记者邱琮皓、胡顺惠 /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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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8日预告修正“营利事业所得基本税额之征收率”草案,114年度起,将符合全
球企业最低税负制门槛的跨国企业,在台湾境内营利事业适用营所税额自12%调高为15%,
其余则维持12%。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全球抢课税权大战,台湾终于迈出第一步。财政部昨天宣布,全年收入达七点五亿欧元(
约台币二六六亿元)的跨国企业,一一四年起最低税负(AMT)税率自百分之十二调高至
百分之十五,估约卅六家加税,一千多家中小型企业豁免,暂不受全球最低税负制影响。
国内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析,初步认为主要受影响行业为金融业、科技业,企业应注意两
种税率计算方式的差别。
另外,“台版芯片法案”产创条例第十之二条也规定有效税率为适用门槛,预计从一一二
年度为百分之十二、一一三年度调整为百分之十五。条文虽另规定“一一三年度一定比率
”可视情况报请行政院核定为百分之十二,但据了解,有效税率将配合维持百分之十五。
财政部昨预告修正“营利事业所得基本税额之征收率”草案。赋税署表示,我国现行营利
事业所得税税率百分之廿,营利事业所得基本税额(AMT)征收率为百分之十二,若营利
事业享有较多租税优惠,导致跨国集团在我国境内营利事业成员有效税率低于百分之十五
时,将产生全球企业最低税负制(GMT)补充税,进而使我国税收流入他国国库的不合理
情形。参考OECD的GMT规范,财政部公布“营利事业所得基本税额之征收率”草案,只要
符合“GMT适用门槛之跨国企业集团”且“AMT征收率低于百分之十五”的事业单位,将从
一一四年开始,调高AMT征收率至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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