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教召薪资给付 三点留意
2022-12-05 00:00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国防部今年试行新式教召,并修法通过《后备军人召集优待条例》,提供租税优惠,针对
企业或机关团体在员工接受教召期间给付薪资,可以给付薪资的150%,自申报所得额中减
除,国防部、财政部近日共同公告子法,包括薪资加成减除计算方式、证明文件、适用限
制等三大重点。
后备军人召集优待条例在今年5月由总统公布,并回溯至今年1月1日生效,今年企业若有
员工接受教召,支付员工教召期间的薪水就能在明年5月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时加成减除
。
根据国防部、财政部公布的“员工接受召集请假期间薪资费用加成减除办法”,首先明定
减除方式。以营利事业而言,在办理营所税结算、决算、清算申报时,可以给付薪资的
150%自所得额减除。
其次在证明文件方面,员工接受教召或临时召集而请公假者,公司申报所得税时,应检附
薪资金额证明、员工假单、教召令、解召证明等,并依规定格式填报。
最后在适用限制方面,要特别留意的是,公司申请适用教召期间薪资加成减除,同一笔薪
资不能重复适用租税优惠,例如已依《产业创新条例》规定,适用研发全职人员薪资投资
抵减优惠者,就不能再重复适用教召薪资租税优惠。
此外若适用这项租税优惠,却被稽征机关查到有虚报状况,则会以所得税法短漏报税额规
定处置,并追回享有的租税优惠待遇。
后备军人召集优待条例施行期间自今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其年限届期前半年
,行政院可视情况延长一次,以八年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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