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外企在台分支 应设帐簿纳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12-01 11:14:05
外企在台分支 应设帐簿纳税
2022-12-01 01:53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台北国税局表示,在中华民国境内无固定营业场所或营业代理人的国外营利事业,如有境
内来源所得,应由扣缴义务人在给付时依规定扣缴;若外国营利事业在台设有分支机构或
营业代理人,则由营业代理人依《所得税法》规定申报境内所得,缴纳营所税。
国税局表示,依所得税法规定,外国营利事业在中华民国境内的营业代理人,应单独设立
帐簿,并计算其营利事业所得额申报纳税。
官员说明,为了明确计算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提供劳务的所得,以及分支机构在台营业的
所得,并避免总分支机构间的成本、费用混淆不清,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应设
置帐簿,再依规定税率缴纳营所税。
国税局举例,美商A公司未透过在台分支机构,直接与我国甲公司签订契约,2019年提供
甲公司广告劳务服务,获取新台币5,000万元,不过A公司在台分公司未依规定单独设立
帐簿,且未计算A公司该笔所得额,并办理结算申报,经查获,除补税外,并裁处罚锾。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80581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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