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产品 两年内须投入生产
2022-11-30 01:29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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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务署昨(29)日提醒保税工厂业者,应加强库存管理,避免货物超过存仓期限。
摄影/记者翁至威
又到了年底盘点季节,财政部关务署昨(29)日提醒保税工厂业者,应加强库存管理,避
免货物超过存仓期限,仅能选择补税出仓,徒增营业成本;若遇有特殊状况,可在期限届
满前申请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关务署表示,依规定,保税工厂应在原料保税进口翌日起两年内投入生产或复运出口,而
近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连串缺工、缺柜、塞港等供应链混乱,导致货物库存暴增,
业者若未留意到保税工厂货物是否超过存仓期限,恐影响自身权益。
关务署举例,近期有制造PCB机板、手表铜带等厂商,保税进口原料再依据订单需求裁切
后,却出现部分订单取消,而业者忘了将这些原料再度投入制程或复运出口,放到自己也
忘了,结果超过存仓期限。
另也有脚踏车零件厂商,将零散零件存放仓库,也同样忘了存仓期限,最后只能选择完税
内销。
关务署副署长刘莉莉表示,到年底很多厂商会进行盘点、结算,提醒业者趁此时留意所有
原料是否已超过两年存仓期限,若即将届期,记得要向海关申请展延。
关务署表示,保税工厂因故未能复运出口的呆料或未能外销的保税产品或次品,应依据《
海关管理保税工厂办法》规定,于原料保税进口或加工完成翌日起两年内,向海关办理报
关补税或报废除帐,逾期即应依规定课税后准予内销。
不过若遇有特殊情况,未能在期限内办理,可在期限届满前,向监管海关申请延长,延长
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关务署统计,保税工厂今年截至目前,尚未有申请展延存仓期限案件,提醒业者做好盘点
,不要因一时疏忽而增加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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