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资、合伙盈余报税 两个注意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12-02 10:42:14
独资、合伙盈余报税 两个注意
2022-12-02 02:45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https://reurl.cc/MX64V4
独资、合伙营利事业的盈余,为资本主或合伙人的营利所得,应并入个人综合所得税申报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独资、合伙营利事业的盈余,为资本主或合伙人的营利所得,应并入个人综合所得税申报
,高雄国税局提醒两点,第一、此类所得在申报综所时,不属于稽征机关提供查询所得资
料的范围,资本主应自行列报;第二、盈余不能按8.5%计算可抵减税额。
https://reurl.cc/DXK47j
国税局官员表示,我国自2018年实施所得税改方案,对独资合伙的资本主或合伙人经营事
业所得采穿透课税,免再课营所税,但所得必须列为个人综合所得税的营利所得项目,和
过去要申报营所税,之后再从申报综所税以凭证扣抵有所不同。
国税局官员指出,如果独资、合伙为小规模营利事业,由国税局查定课征销售额,并依规
定纯益率计算营利所得;但如果不属于小规模营利事业,则由独资、合伙营利事业提供“
营所税结算申报损益”及“税额计算表”,列报课税所得额,再依此归课个人营利所得,
以免因漏报遭补税及处罚。
高雄国税局举例,甲先生是A工程行的独资资本主,A工程是使用统一发票的商号,且依规
定办理2021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不过甲先生在办理2021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
报时,未将A工程行的盈余列报营利所得。
国税局查获后,甲先生主张申报综合所得税时,是依稽征机关查询的所得申报,不过国税
局解释,营利所得不属财政部财政资讯中心,或稽征机关依规定应提供的所得资料,因此
仍要求甲先生补税并处罚。
另外,官员提醒,独资或合伙事业的盈余因为不适用营所税,所以不会有分派股利情况,
因此资本主或合伙人获得所得的就不是股利所得,而是营利所得,盈余不能按8.5%计算可
抵减税额。
官员举例,B先生以独资商号成立一家小规模营利事业做网络销售,经国税局查定,B每月
销售额3万元,一年为36万元,依照纯益率6%计算,B每年的营利所得为2万1,600元(3万
元×12×6%)但B先生因不熟悉规定,将2万1,600元视为股利所得,计算可抵减税额1,836
元(21,600元×8.5%),因此遭国税局补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80839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