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柴油车旧换新减税 延四年
2022-12-02 02:39 经济日报/ 记者 余弦妙、翁至威/台北报导
为持续鼓励老旧大型柴油车车主汰旧换新,改善空气品质,行政院会昨(1)日通过财政
部拟具的《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6修正草案,延长购买新大型车减征货物税措施四年至
2026年12月31日止,每辆最高减征货物税40万元;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此案通过将有助
节能减碳、降低空污,朝净零排放目标迈进。
财政部表示,现行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6规定,自2017年8月18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报
废一期至三期的各种大型柴油车,并购买新大型车且完成新领牌照登记者,每辆最高减征
货物税新台币40万元。
经环保署估计,截至今年12月底,仍约有7.8万辆一期至三期的老旧大型柴油车未汰换,
为持续鼓励汰旧换新,爰拟具《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6修正草案,延长购买新大型车减
征货物税优惠措施四年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环保署昨表示,大型柴油车汰旧换新补助将至今年底截止,确定不会以原方案延长,会讨
论其他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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