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房地赠与判决生效 30日内申报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9-13 08:59:25
房地赠与判决生效 30日内申报
2022-09-13 00:42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https://reurl.cc/7pEby5
房地赠与判决生效,30日内申报。记者朱曼宁/摄影
台北国税局昨(12)日提醒,申报赠与税的对象、适用期间及免税额,如果个人房地赠与
契约因效力争议或其他因素提起诉讼,经判决后确定契约生效时,赠与人要在30日内向国
税局申报赠与税,而房地财产价值,则以向法院起诉日的公告土地现值或房屋评定标准价
格为主。
台北国税局举例,甲先生在2018年间赠与房地给乙先生,并且签立赠与契约书,不过两人
在过户时发生争执,因此乙先生在当年度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过院审理近四年后,2021
年判决确定双方赠与契约有效,甲先生应将房地所有权移转予乙先生。
根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七条规定,赠与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赠与人,除非赠与人行踪不
明,或是应缴纳的赠与税款超过缴纳期限还没有缴纳,且在我国境内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
产,才以受赠人为纳税义务人。
因此,甲先生应在判决确定日起30日内,以该房地起诉日2018年时的土地公告现值及房屋
评定标准价格,合计赠与价额,一共2,000万元办理赠与税申报。
台北国税局指出,赠与税的免税额,每年每一位赠与人以244万元为限,所以每一位赠与
人自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不论赠与给多少人,累计赠与金额合计不超过免税额,即
可免征赠与税,因此民众如果善用赠与免税额,将财产赠与给子女,就可合法节税。
不过国税局官员表示,民众仍要避免将财产迂回赠与给子女的行为,未依规定如实缴纳赠
与税者,国税局可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条第2项规定课征税额。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60718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