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义卖活动消费 不得列捐赠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6-03 09:30:36
义卖活动消费 不得列捐赠
2022-06-03 01:35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列举捐赠扣除额是许多民众爱用的节税方式,不过国税局提醒,列举对公益团体的捐赠金
额,应以“无偿”性质为限,有民众会误以为在公益团体举办的义卖活动中消费也能视为
捐赠,但实际上国税局会不予认列。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所得税法》规定的捐赠列举扣除额,是指纳税人、配偶及受扶
养亲属对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构或团体的捐赠,且捐赠总额最高不超过综合所得总
额的20%,除非是有关国防、劳军捐赠及对政府捐献,才能不受金额限制。
国税局表示,捐赠必须是以自有财产无偿给与,若纳税人申报的捐赠有对价关系者,即使
对象是公益团体,仍非属捐赠性质,无法在申报综所税时列举扣除。
国税局举例,纳税人甲君在108年度综所税结算申报中,列报现金捐赠扣除额7万余元,其
中1万余元是甲君在某基金会举办的义卖书展中购买书籍的支出,此情况就不能被视为捐
赠。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36066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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