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外商解散 台分公司应清算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3-03 08:14:20
外商解散 台分公司应清算
2022-03-02 23:10 经济日报 / 记者翁至威/台北报导
新冠疫情之下,国内外都有部分公司撑不下去而决定解散,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提醒,若外
国公司已解散,其在台分公司应依《所得税法》规定办理决清算申报,以免影响权益。
南区国税局表示,《公司法》规定,外国公司已解散者,主管机关应废止认许,而被废止
或撤销认许的外国公司,应针对在我国境内营业,或分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清算了结,
所有清算未了的债务,仍由外国公司清偿。
至于清算人,则是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的负责人或分公司经理人,并依外国公司性质,准
用公司法各种公司清算程序。外国公司已解散者,经主管机关撤销其认许后,其在台分公
司必须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决算及清算申报。
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我国境内的盈余应属总公司盈余
的一部分。
https://bit.ly/3MgP8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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