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继承房地无力还贷款 有解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3-01 08:05:50
继承房地无力还贷款 有解
2022-03-01 00:55 经济日报 / 记者翁至威/台北报导
对于继承房地却因高额贷款无力清偿,必须出售以偿还贷款的民众而言,在申报房地合一
税时,享有两大优惠,协助纳税人减轻负担。首先适用税率可以非自愿因素的20%来计算
;其次贷款余额超过房地现值部分,视为“额外负担”,可自房地交易所得中减除。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近期接到一位李小姐询问,其父亲去世后,她在2019年10月继承父亲
2017年所购入的房地,但是因为无力偿还父亲留下来的房地贷款,她只好在2021年9月把
房地卖掉,担忧从继承到持有不到两年,会不会被课45%房地合一税?
高雄国税局表示,对于像李小姐这样的纳税人,若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同时继承房地与房
地贷款,且贷款是由本人实质负担偿还,当继承的贷款余额超过继承时的房屋评定现值及
公告土地现值,超过部分可视为额外负担,可用来作为房地交易所得的减项。
另外,李小姐的房地是继承而来,根据财政部公告的房地合一“非自愿”因素当中,其中
一项就是继承取得不动产,却无力偿还房贷,只好出售,这种非自愿状况下,可适用20%
税率,免担心会被课45%重税。
国税局直接算给李小姐看,假设李小姐继承时的房地现值合计为300万元,且2019年到
2021年物价指数未调整;同时继承600万元房地贷款余额,后来以1,000万元出售,假设必
要费用30万元、土地涨价总数额100万元,李小姐所应负担的房地合一税,是用出售总价
减掉继承时房地现值、必要费用、贷款余额超过继承时房地现值部分(600万元-300万元=
300万元)、土地涨价总数额后,再乘以税率20%,税额为54万元。
https://bit.ly/35n8BZc
作者: hsiliang (小锡亮)   2022-03-01 2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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