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帮子女投保 活用三大减免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2-16 09:12:59
帮子女投保 活用三大减免
2022-02-15 23:13 经济日报 / 记者程士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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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示意图。报系数据库
许多家长会帮子女规画保险,安侯建业昨(15)日提醒,保险给付共有三大税务减免规定
,不仅在遗产税、综所税可以免税,在基本税制上也享高额扣除额,活用这三大减免,可
望大幅降低资产传承过程衍生的所得税。
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会计师张智扬指出,保险一向是很受欢迎的传承工具,然而用错投保
方式,不但无法达到预期的节税效果,还可能衍生额外税负。
https://bit.ly/3uPLeBV
张智扬表示,保险的基本精神,是透过定期或一次性的保险给付,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
外身故时,可以透过理赔金来保障家人未来的生活,因以用最常见的人身保险为例,其身
故给付,共可享三大税务减免。
首先,在《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6条规定,以被继承人为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给付金额,
可以不计入遗产总额,即免课遗产税。
第二,依《所得税法》规定,人身保险的给付,可以免纳所得税。
第三,只有在人寿、年金保险所给付的受益人,与要保人不同人的情况下,受益人受领的
保险给付,应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但相关死亡给付,每户可享全年3,330万元扣除额。
张智扬指出,综上所述,在大多数的人身保险保单中,若设定要保人与受益人不同,上述
三类免税就能通吃,譬如以妈妈为要保人,以女儿为受益人。
但在实务上,却发生过错置设计,譬如“以子女为被保险人”,又以父母为要保人的人身
保险,反而会造成长辈身故时,因“被保险人(子女)”仍在世,未达给付条件,保单变
成遗产,反而多缴一笔遗产税,子女也拿不到保险给付,未能满足长辈留财后代的美意。
张智扬表示,在另一种设计中,如果以儿子为要保人、受益人,而被保险人为父母,那么
父母身故时的给付,不仅可免纳遗产税、免纳综所税,还因为要保人及受益人相同,甚至
不必缴基本税额,唯一要注意的,只有当父母在代缴这张保费时,缴纳金额若超过每年
244万元,便有义务申报赠与税。
https://bit.ly/3sMpm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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