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他们家因意外受伤多人残障,也无法正常工作,今年开始需要我扶养,
因为没经验,又突然扶养多人,所以想请问一下扶养与报税的问题,
先说一下现状...
舅舅年过65,有残障手册,
舅妈四肢健全,但因年纪大了现在没有工作
他们有三个小孩(大表哥/二表哥/三表哥)
大表哥也有残障手册 已婚,夫妻两人没有固定收入 有两个学龄前的小孩
二表哥有残障手册 未婚 现在没有工作
三表哥虽然身体正常,但负债累累 无法扶养上面几人
我与他们的不同户籍,
请问一下,若明年报税要申报扶养...
(1) 舅舅/舅妈/大表哥/二表哥、表嫂和两个小孩都可以列为扶养对象吗?需要什么证明?
(2) 若要迁到同一户籍,我迁至他们家也可以报税吗? 还是一定要他们迁到我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