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以个人名义承租店面做为营业用途并办理公司登记,设立有限公司,
现在房东要我用公司的名义开租金的扣缴凭单给他,
试问租赁契约是我个人跟房东签约的,这样可以由公司开租金的扣缴凭单给房东吗?
租金可以列报为公司的费用吗?问国税局不同人有不同的见解,有的说可以,有的说不行
。只好在此求助。谢谢
可以用公司名义申报租金扣缴,亦也可列报费用,但今天已是2/7了,今年的2/6是完成各类扣缴申报的最后期限
但个人跟公司不是二个独立的个体?有没有法令或解释含可以参考
作者:
AFP (国文好难)
2017-02-07 09:43:00看税务员心情,跟你用个人名义承租要准你设立登记一样
你是有限公司一开始设立时就绝对不可能是用个人名义签租约,绝对是用公司筹备处承租,所以一定要报租金有限公司一定是公司名义承租,不会有看税务人员心情这回事
谢谢大家的回复,今天亲自跑一趟国税局,得到答案是可以用公司名义开扣缴并认列费用的。谢谢
作者:
loftyboy (寻找最好的妳)
2017-02-08 10:23:001.公司登记地不可能是个人跟房东签约 设立时就会被发函要求更正了 2.报扣缴当然没问题 税局能课房东租赁所得当然好 但跟公司能不能认费用是两回事 不是公司签订的租约被剔除的风险高 因为我遇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