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跟我的好朋友西班牙人最近得到了一个工作机会,
基本上就是帮一个西班牙公司做宣传工作,
我们位在台湾但是要在大陆的社交软件做行销
现在的问题就是这个西班牙公司如果要雇用我们,
转薪资给我们, 我们该怎么做? (已经打给国税局问过收入税的问题)
关于更多合法的问题:
我的西班牙朋友在台湾还是旅游签证,
我们应该直接收钱就好吗?
还是在台湾成立这个公司的台湾办事处?
还是我们自己设立一间公司,然后我再雇用我朋友?
因为西班牙人付薪水给在台湾的西班牙人,
会扣掉 西班牙的收入税,
我们也没有类似的经验, 如果不用麻烦到成立一个公司....
还请大大们给我们一点意见 谢谢大家
(帮朋友代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