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你直接请房东试算到底增加多少,理由我后叙。
※ 引述《liam185 (God & Lucifer)》之铭言:
: 房东说可以报税但税负需有我负担
: 又说报税后自住变营业用,水电费会增加, 所以不建议我报
先厘清一下你家到底是有商号、有开店?还是纯粹只是租屋来住?
如果你家是有开店,并且有借房东的屋子设商号的话,那几乎该加的税都加了。
商业登记一开,就会同时报备国税局、地方税务局或税捐处。
想躲根本躲不掉。
如果不是开店,只是纯租屋的话....
那基本上房子还是算住家用,也不会是营业用。
地价税率主要是分“一般”和“自用”,房屋税才分“住家”和“营业”。
: 只要以上我自吸收,报税他无意义
: 所以开始来算:
: 1. 电费使用平均500度来算,一度贵0.02,水费好像不变
这要看表灯挂的是营业用还是非营业用。
但是至于怎么核定营业用或非营业用?还是看台电。
不过直觉上出租给住家使用,应该还是算非营业。
感觉好像费率不会变。
: 2. 地价税由0.2变1%,地价税就不知怎么算,抓大概台北市松山区一坪两万,十坪套房
市价≠公告地价≠地价税核课现值,建物面积≠土地面积
地价税的计算是“申报地价x税率”,通常大家都不会申报或按最低值申报。
那这样地价大概就会是:
“公告地价(非公告现值!注意!) x 税率(自住2/1000,一般1/100)”
至于台北市公告地价的查询可以来下面的网页:
http://w2.land.taipei.gov.tw/query/prc/Input_p_addr.asp
全台湾公告地价:
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landvalue.asp?cid=100
然后你说你房子30平方公尺(现在不管房地都以公制来计),这是建物面积。
地价税算的是土地面积,指的是你家1楼盖房子用的那块土地面积。
同栋大楼的所有人一起来分这土地,所以土地面积远远小于30平方公尺。
至于实际面积是多少,这个你可能还是要问一下房东。
: 3. 一年只能报12万,假设房东级距假设至少20%(估计银行主管应有)
这个我觉得你要再问国税局。
扣除额上限12万并不见得你说房租12万就算12万。
可能视情形跟你要租赁契约然后照契约核算。
那这样房东的租金收入会不会是12万就不一定了。
(不确定,这边还请熟悉所得税的财税高手帮忙指正一下)
: 以上我该付这些25+20万x0.8%+12万x20%?
: 我这样算对吗?或还有哪些没算到或多算
房屋税“有可能”没算到。
104度起房屋税住家税率又再细分“自用”和“非自用”。
台北市自用住家税率1.2%,非自用住家税率2.4% ~ 3.6%。
也就是说2000房屋税有可能瞬间变4000。
但具体税额到底增加多少?这可能要税捐处那边查询。
(不过因为个资法的关系,这个好像要本人才能查,线上查询需要本人自然人凭证才行)
说“有可能”没算到是因为,住家用房屋现值10万以下免税。
台北那么多老房子,每年折旧后低于10万是有机会的。
: 若真是如此报反而付更多~报了我就跟着爆了!
: 另外我级距也是20%,所以只有在房东加12万级距在117万内(12%)
: 我报会划算外其余就绝对不要报?所以要先问房东年收入多少囉QQ
我跟另外一位网友的想法一样,我也觉得房东不太会跟你扯所得税。
基本上扯到所得税,那就变成你省多少,房东就多缴多少。
房东再跟你要回多缴的,那不就什么都没省到吗?XD
所以本文我开头第一句才会说请房东试算看看增加的税赋是多少。
: 还有个问题电费是会往回追缴吗?报了才变营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