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二亲等买卖的节税方式通常是有钱人才能搞的把戏。我曾处理过买方是家庭主妇,但她有好多有钱的亲戚朋友都能赠与给她一百万、两百万的……连卖方在二亲等买卖办理当年度的前一年也赠与给买方钱。资金流程佐证都OK,就算国税局审查人员知道你在干嘛,还是得照规矩给你过。 有足够资金、时间也够多的话,很多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以显著不相当之代价,让与财产、免除或承担债务者,其差额部分,以赠与论。(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第2款参照)今年底能够登记完毕的话,上面那招还可以用一用。因为明年之后也不知道会如何认定房地合一税的成本?当然这招在法理上就是有被照价收买的风险,至于会不会被照价收买?我不能给你答案,你自己去问办过的人。 以目前到年底所剩下的时间,我想很多专业人士大概也不敢担保你这件省土地增值税、要省赠与税、又要省所得税能够一定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