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1亲等间的赠与现金与买卖土地

楼主: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5-12-11 17:09:03
  现在才要进行这种财产移转规划,实在是太慢了,除非承办
人员为你拼命赶件,否则应该来不及在104年12月31日前登记完
毕。(主要是自用住宅用地税率的土地增值税办理要花很多时
间。)
  如果是我规划的话:
  一、在签私契之前,资金就要先到位,父母先赠与现金给子
女。(赠与税免税额是220万)
  二、今年,以公告土地现值订立私契,先买土地就好了(如
果不是公寓或农舍的话)。
  三、明年父母把钱再赠与给子女。
  四、子女以手边有的最多现金来订立私契,再买房屋。(垫
高房屋的购屋成本,将来卖出的话,节省房地合一税,本案例是
只有房子部分要课征房地合一税而已。)
  五、后年父母再把钱赠与给子女。
  不过,听说这一套的节税方式只能在今年底前这样子用而已
,明年1月1日后就不能这么用了。
  本案风险是父母来不及把想移转给子女的不动产及动产流程
完结前,父母就去世了。另外相关法律文件及资金流程要处理妥
善,不然将来可能会有法律问题。
作者: lai517 (:))   2015-12-11 17:37:00
推荐本文想跟T大请教,这套节税方法之后不能再用的关键点在哪边?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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