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屋税问题

楼主: xuwei (归零)   2014-11-02 09:13:55
我有一间结婚前买的房子A(登计在我的名下),
我与太太结婚后,购入一间预售屋B,
A的价值大约是700万,B 的价值大约是2000万,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这2间房子(登计),可以避开非自住税率?
谢谢
作者: AICO0823 (AICO)   2014-11-02 14:01:00
只要没有供执行业务或是营业用就可申请了 房屋税条件比较宽松 该注意的是地价税的部分 限制较多
作者: Daniel1215 (你说的对)   2014-11-02 23:50:00
只要所有权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加起来全国未超过三间,且无出租营业用都可享有1.2房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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