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们好,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
本来想回母校实习,但因母校未在大学合作名单内,于是申请自觅实习。已获得母校教务
处同意,且找到愿意带我的指导老师,但前天自觅被大学方面否决了。因为被否决的理由
是教授不想跨区(北部-台中市),而不是其他较为合理的原因,所以想请问各位前辈:
自觅实习的最终决定权是握在大学手上吗?还是只要我跟高中学校谈好签约即可?是否有
依据的法源呢?我想了解相关法规的要求,或是有什么能申诉的管道,来为自己争取权益
。
当然我也知道在别的学校也能学到很多经验,但因为有一些经济及其他因素的考量,所以
想来版上询问有没有人拥有类似的经验或建议。
先谢谢各位学长姊!
教授其实不一定要亲临教学观摩,外县市用录影的也可以,只要师培ok就好
这决定权还是握在大学端的 建议你说服教授或是走跨校实习的管道
作者: lingstar 2016-10-31 02:34:00
要师培端同意才行!
作者: jissilyn 2016-10-31 08:18:00
我那时候是把师资培育转到另一个有跟我高中母校签约的大
嗯嗯楼上说的就是跨校实习 但学分费会比较贵我想应该可行 基本上跨校实习就是全部交由那边的学校 原校完全不管了
我们大学端同意 全台澎金马都可以签欸 觉得这是我们唯一欣慰的地方
作者:
vivi710 (vivi710)
2016-10-31 11:11:00我当时自觅也被大学端拒绝,后来决定选择签约学校比较省事。
作者:
angus282 (梦想...)
2016-10-31 13:25:00美其名说去签约学校实习比较有品质保障,实际上...XD
作者:
mesia (Say Forever)
2016-10-31 17:12:00也不能这么说吧,大学本来就是会监督实习学校,实习生如果遇到什么事可以跟大学申诉,但是没签约的学校要怎么保障实习生的权益?有些事不是想怎样解释就怎样解释
作者: ve30108 (wewe) 2016-11-06 11:36:00
可以找台中地区的师培申请实习转介,但转介好像只能选他们有签约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