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姊在台北租屋,遇到可恶的房东!
当初合约上没说要付公共电费,
一个月电费已经1度6元了,
住了一个月又说要多付300多元的公共电费,
但合约都没说!我姐不付,
昨天白天却偷偷把房间的锁换了,
害我姐进不去!
请问这样有违约或违法吗?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1 21:50:00房东换锁触犯强制罪。直接报警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01 23:02:00合约没写的东西,房东当然不能要求,你姐姐拒绝是对的。换锁就更明确了,绝对违法,这是房东自爆。自以为是的房东,这下他是麻烦大了
作者:
peter0103 (chungchungchung)
2017-09-01 23:06:00报警处理 房东违法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02 00:41:00强制罪,直接告吧,这是非告诉乃论,有告有奖房东想要没事,就必须跟你姊和解,检察官才会不起诉处分不然房东前科揹定了你姊可以开始找房子了 XD 看和解要谈多少价格噜 XD
如果不想住了,可以拿回押金吧?房东还想重立合约!租金多1000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02 01:13:00可以不缴300元、继续住,但强制罪的部分请蒐证or报警不然房东把锁换回去,你就没谈判筹码了
作者:
Tywin (Lord Tywin)
2017-09-02 13:00:00如S讲的,房东换锁是触犯刑事罪,他只能用和解来求取不起诉。你们只要拿回押金就愿意和解,那房东真该哭着感谢你们原则上你们因为这个事件受的损失,包括搬家、请假、工作或私人的事情被耽搁,都可以列出来要他买单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17-09-02 15:32:00借串请教,如果是房客迟未缴租金,多次告知未改善,换房间换房间门锁及取消大门门禁也会触犯强制罪吗?
楼上,我觉得是,除非你打官司吧没打官司要回来之前,房子还是算是租给房客吧
作者:
yufat (barca)
2017-09-02 17:57:00一堆房东不知道是没法律观念还是怎样 没缴租金不代表有权禁止承租人使用房间 房客迟延超过两个月才有权终止租约 最好是催告 然后还可以行使留置权 直接进房间拿走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财物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17-09-02 18:41:00感谢回答,两个月未缴租金即可终止租约取回房子使用权是吗?
作者:
savagy (天使不打烊)
2017-09-02 19:02:00房东承担风险大,恶房客不缴租金不出面,房子拿不回来,换锁换锁还犯了强制罪,签约还是要公证比较保险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9-02 19:18:00就算公证。只要房客脱产。他搞破坏跟不付租金。你告他一样拿不到租金跟赔偿。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7-09-03 17:46:00也不少房客以为拖欠租金的方法可以用在其他时机啊 XD不过这就是恶法,当房客的最好要有点良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的标准超简单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