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广告文

楼主: ktta (一手好牌)   2017-11-28 12:03:13
===== 以下板规 =====
【违规文章及违规推文说明】 此说明乃为上述罚则所做的细项补充
 
1、广告文:文章内容或推文有广告嫌疑,或该文明显可增加发文者利益者均属广告文。
      (手动置底文一律视为刻意营造广告氛围之广告文。)
===== 以上板规 =====
以后所有讨拍文我都要检举一下
因为该文明显可增加发文者身心灵上安定的利益
XDDDD
还好我不发讨拍文的
别检举我啊
此文明显意图增加我和人交流的次数 故增加我的人际利益
完惹完惹
作者: jack3061727 (jackie)   2017-11-28 12:19:00
不敢发赠送文惹
作者: radiohead56 (电台头5566)   2017-11-28 12:26:00
QQ
作者: belt (可可-smokin' cigarette)   2017-11-28 12:30:00
请不要随意扭曲板规意思误导板友 板规所指利益乃可量化之数字 ex.可增加实际收入(=钱)、网站流量(可换钱)、广告点击(可换钱)、提高特定品牌知名度(可换钱) 简单讲就是营利这条款不是拿来开玩笑的水桶的案例 板主只要求出示制作成本的证明 印刷收据、订单你想发赠送文可以 你要收邮资之外的成本费用也可以请同时出示这些成本费用是真实成本的证明 就不会判断营利再说明一次 这次判为广告文 主因是发文者拒绝提供证据请问一下假设你因故上法庭被告 然后跟法官讲说你拒绝提供证明因为觉得是种污辱 大家觉得法官就会因此判定无罪吗?
作者: jack3061727 (jackie)   2017-11-28 13:17:00
感谢版主解释
作者: Badbood (忧默さん的灰色天空)   2017-11-28 14:39:00
我懂版主的意思了...不要这样踩线啦.....
作者: eternalfall (不能飞所以坠落)   2017-11-28 15:34:00
ktta大是好意..但板主为了管板也必须这么做..被水桶的ej大的确是意气用事了,不能说板主没有给他机会..
作者: iiyenyuii (alice)   2017-11-28 15:37:00
版主如果当成废文笑笑就没事啦,电视上的名嘴在呛政府
作者: eternalfall (不能飞所以坠落)   2017-11-28 15:37:00
只是因为的确是病友,或许可以理解,在病中更容易
作者: iiyenyuii (alice)   2017-11-28 15:38:00
也只是自己说爽而已,怎么样都会有人不满或是想发表一下意见,不用一般见识,我相信也不会有人因此有兴趣开始挑兴踩线,会有意见也才表示对公共事务有感觉
作者: eternalfall (不能飞所以坠落)   2017-11-28 15:38:00
意气用事,可是板主还是需要维持这里的秩序..
作者: bartwang (利御寇)   2017-11-28 15:47:00
赞成版主要维持秩序,但一次就永桶,我在各版似乎没见过
作者: knai (月)   2017-11-28 16:49:00
XD对 K大的确是老人等级的了((指)) 其实我也是 T_T 岁月啊。
作者: bartwang (利御寇)   2017-11-28 16:53:00
我看到永桶也是很怕,之前不明了的状况下,在八卦版政问一次被桶三个月,我就觉得够重了哈哈,我突然联想到这像当兵的禁假,军官们非不得以不愿
作者: eternalfall (不能飞所以坠落)   2017-11-28 17:08:00
钓出好多老人XDDD是说真的对p板有感情,才会这样ej大也是有感情了,才会意气用事..的确是很傻..永桶真的很可怕阿阿..都熟悉了..
作者: averyavery (一直睡的人生蓝图)   2017-11-28 17:25:00
永久在各版都算重的...中间是不是该加个劝导无效啊..闹版、人身攻击、揭露个人隐私都还有再犯的缓冲策略广告文判定一次就BYE了 真的是特别重
作者: coco5566 (56专用)   2017-11-28 18:12:00
我也觉得罚太重了 在其他版会先有劝导的缓冲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7-11-28 18:27:00
e大的第二篇原文推文内不是没有劝导,可是换来的是“不欢迎与不接受”另严格说来算是两篇吧
作者: kagayaki720 (呼啸而过)   2017-11-28 18:51:00
偷偷说,法庭上是以无罪推定啦,所以如果没有其他证据的话就会是无罪哦(?
作者: xqueerx (sad news...)   2017-11-28 19:01:00
啥@@!…快冻没条了==”我只想说是病友没错,但病友也不该任性…任何病都一样。如果要获得同等的尊重与同理(我不是回楼上k至于什么桶 说实话关我屁事?想像力不需用在这种地方
作者: hesione (我离开我自己)   2017-11-28 19:12:00
x大从头到尾都的就只有规定怎样就怎样,你可以不认同 但但至少他比起一边说这样很可怜一边说这样我不在乎一致得多,真要质疑动机,不一致的人动机不纯的机率大多了很傻不值得,在我看来是对板规缺乏尊重和配合,还是那句你可以不同意我,不过不要双重标准,既然你可以讨论这个个案的傻不傻值不值得 别人也可以 "你可以发表你认为个案的心理状态,别人也可以" 一边说自己没兴趣一边还是发表相关观点 很明显言不由衷不要搞笑了,你在我没回推前e大的推文下就在发表了 现在推到我头上?这次事件的讨论我之前从头到尾没回过你,从事件开始以来我发过几次对于这个人个人状况的臆测跟讨论? 你发过几次?"他的行为不尊重根配合执法"这是第一次我发关于这个人个人的评论,你在我之前发过几次? 反过来指责我关心别人出不出水桶? 起码我讲的还是跟板规有关,他可不可怜跟板上有什么关系? 我关心事件你关心谁可怜不可怜 真是作贼喊喊抓贼了不是你发表感觉就不能讨论版规,是你在别人一回应你发表的感觉就说别人关心他生死不要离题,非常双重标准 你要不要看一下你在e大下面推文写的是什么? 当时我可没有回应过你喔 不要把责任推给我我是指你"这篇文"推文 11/28 15:36 回应的个案意气用事我打字快也要被揣测喔 又不是每个人都活在这边这种慢半拍的生活。至于害怕未来踩线之类的,我觉得这个版在这方面一向非常认定从宽,印象中也有一些心理咨商什么的文章过简单说很多人应该都没有意识到广告文会被永久水桶,否则也不会那么惊讶(包括我在内) 所以我只能说同意版主在判决文下回复的这是个案 (就是如果在板友提醒时或版主沟通时采取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如果真没有营利的话) 事件结果不至于如此任何板规都可以讨论。但是我个人不认为觉得惊讶就等于一定需要修改。
作者: bartwang (利御寇)   2017-11-28 20:46:00
一句话,日后有人犯规,是否需要先短水桶,还是一次永久
作者: hesione (我离开我自己)   2017-11-28 20:48:00
理由就只是因为个人觉得因为这个版的性质,会出现踩线的
作者: bartwang (利御寇)   2017-11-28 20:51:00
既然要讨论,那我就先发表我的立场,我觉得就是和合购板一样的严格就好了,也就是初犯小桶
作者: hesione (我离开我自己)   2017-11-28 20:52:00
程度的文章(像是如果只收邮资根本没有人会质疑) 那都是很特殊("我个人"观点是有点钻漏洞嫌疑)的例子 对这种例子的罚则轻或重 I really don't give a damn可能我讲得不够清楚,我的意思是认为有需要修改的人那当然是各自自由,但我个人虽然惊讶但不觉得需要修改因为个人认为以这个版的性质会出现这类事务争议本身就有很奇怪 执行上只要能提出证明即可 当然最好是连这种争议都不出现是最好我个人认为除了非常单纯的赠送外容易有争议的事务本质上不太该在这个版面上处理,以这个版的性质来说。但我明白你所谓说清楚比较好的意思,只是我个人认为的界线更紧缩而已
作者: Jaies (鸡肋)   2017-11-29 02:15:00
站规与使用者条款好像有提到发文前要阅读个板使用规则所以当你发文时表示你已默认该规则了倘若觉得该怎么修改或许直接提出想要的版本吧老实说内文感觉很多情绪宣泄,一直说怕下个自己何不条列出把担心的事情一一条列来讨论,不然现阶段的条文概括性最佳
作者: bee12 (请给我食物)   2017-12-03 01:10:00
楼下是萝莉控楼上是萝莉控
作者: lyviasun (:))   2017-11-29 13:22:00
我觉得原PO拿版规开玩笑扭曲还蛮恶劣的此外私下商议就不叫赠送了,依你的心愿,版主可能要禁止赠送文才会避免让版友不小心踩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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