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雷] 2007台北电影节《唛相害》

楼主: weitzern (高级杂工)   2007-07-08 23:58:11
图文版: http://www.wretch.cc/blog/weitzern
《唛相害》是关于街头性工作者的生命故事。全片在几乎没有制作经费的情况下,以游击
作战方式完成:以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长期累积的外展田野资料为基础,结合电影、剧场
工作者共同创作,将街头流莺的劳动和生存甘苦,拍摄成21分钟的纪录片式戏剧。呈显性
交易立法与执法机制问题。警察与线民采取“钓鱼”方式,引诱性工作者上钩,活生生上
演弱势相残的戏码。
我这个人就是死性不改,每次都把时间抓得很紧,一不小心就迟到了,这一次也不例外。
我主要想看的是《如果我必须死一千次.台湾左翼记事》,买票时才意外发现那一场跟《
唛相害》是一起播放的。总之,我进场的时候已经迟到5-10分钟了,刚好看到私娼上钩,
被警察扣住的那一段。
私娼说:“这些警察就只会为难我们这些在底层的人,那么多高级俱乐部不去抓,就只会
用这种手段害我们。”警察说:“我也知道你们可怜阿… 可是行政院长七年换了六个…
… 新官上任三把火,一上来就要拼政绩拼犯罪率,我们的压力也很大阿,我也知道你们
很苦阿……”
这部纪录片的主轴是基层员警和私娼的弱势相残,另外点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废除公娼
的后续效应,以及这些女人生活的艰困,第二个是基层员警拼业绩的压力,以及使用诱捕
方式的伦理道德。
在陈水扁担任台北市长任内,一个颇具争议性的“政绩”就是废除公娼,这些女人原本是
“合法的”依靠自己的身体过活,大多数的公娼的条件都不是很好,都是经济状况不好才
以此维生,交易一次的收入也很少,她们很多年纪都不轻了,三十岁、四十岁、甚至五十
几岁……,她们原本就是社会中的弱势族群,难道要他们去卖口香糖或玉兰花吗?有点常
识就知道,靠卖口香糖玉兰花根本无以为继。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因此而生。
台北市的色情有因为废除公娼而扫荡一空吗?年轻漂亮的小姐会去高级酒店上班,有钱人
会去酒店消费,来找公娼交易的本身也是中下阶层的男性,甚至无法结婚的残障人士,在
协会的网站上的文章中,有一篇的标题是《连弱智者都知道要嫖》,网站中还有太多这些
在废除公娼后,这些女性的故事。我不想引入女性主义关于身体的论述,因为就这些女性
来说,现实的状况就是政府的辅导就业执行得很差,她们除了贩卖身体之外没有其它谋生
技能,只能继续偷偷地从事原来的行业。
拼业绩大概是台湾基层员警无法逃避的苦差事,降低犯罪率的面向有很多,并不是光靠基
层员警冲业绩就能达到效果,更应该从社经现况和教育着手,只是这就像我们的拼邦交国
数字一样,主管机关总是得维持形式上的美观。
另一个争议是关于诱捕,国中时的公民老师曾经对我们提过,台湾查缉色情犯罪常常使用
的方法就是诱捕,警员伪装成嫖客跟业者接触,价钱一讲定就立刻逮捕。当时老师说这种
方式在美国是不合法的,因为这有引诱犯罪之嫌,也就是说,在警察搭上当事人之前,当
事人可能只有犯罪的意图,尚未出现犯罪行为,所以极可能是在警察的诱导之后才构成犯
罪事实,因此这样逮捕罪犯的方式在美国是不被允许的。基本上我比较认同这样的观点,
我觉得诱捕在道德上是有瑕疵的,可是台湾的法律认可,所以这种现象也暂时难以改善。
在映后座谈,导演林靖杰表示他们一开始是想要拍出一部纪录片,可是私娼的生活原本就
很艰困,维生困难又要时时留意取缔,所以根本无法找到愿意在大萤幕上曝光的拍摄对象
。因此导演最后求助于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借助他们的经验与人脉,力求接近真实地拍
摄出这样一段故事,所以《唛相害》最后并非以纪录片的形式呈现。虽然只有短短20分钟
,但这部片的呈现是很精彩的,尤其是最后一段娼妓和基层员警的歌唱,前者沧桑凄凉,
后者怨世愤慨,交杂的悲情不禁让人感慨万千。
附注:
关于日日春关怀互助协会请上他们的网站 http://coswa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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