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姻亲专法,防治霸凌连署中!

楼主: squirrelgirl (出门在外当自强)   2020-09-13 00:06:11
刚刚有在下面回,
但好像讲的不够清楚(先道歉哈哈)
应该说我很认同C大讲的话吧,只是提出相反但较具情绪性的论述
1. 迁徙,居住自由,是我们不论男女天生的权利!!公婆不能管,也没权利管不是吗?
2. 泼水丢扇子,拿刀架着你吗?你可以不丢啊?不好意思我就是这种人,拿刀架着我我
也不做,讲到关于婆家有关我一律不管不听
3. 关于财产的事,我想我扯远了(对法律定义不清的事先对大家不好意思)
虽然大部分的人没在肖想钱的事,可是我觉得,现实中也有想高嫁享福的(自身经验)谋
算公婆财产的人也是有,如果要用媳妇的角度立法,那公婆角度立法也好像满合理的...

没真要立,只是提出相反论述)
4. 真正应该做的事,是加强女性的自主权!
(1)学会拒绝!勇敢说不!
(2)坚持自己的想法,孩子是我们自己生的,我们要保护他们、爱他们,长辈过时的观
念,不可以延续
(3)认清“小家庭”的观念,不要被愚孝所绑死,无止尽的要钱,无止尽的情绪勒索要s
ay no
(4)受暴妇女和儿童的保护都很重要!(社会安全网的建立)不漠视家暴和情绪暴力,
不要想出了事搓汤圆,我知道这对政治人物来讲很微不足道,也不太在广告宣传,但就之
前的社服机构参与来说,很多受暴的妇女(就算很年轻)观念比老人传统...
希望大家都可以把资源用在刀口上,从根本(女人本身)改变才是对社会大众正向的发展
,而不是想从尾端锁死......
引述《ccnoire (天生鸡冠头就是帅)》之铭言:
: 列出来的项目根本可笑
: 很多早就在民刑法中有规范保护
: 更多是根本不该由法律来规范的项目
: 举例
: 一、爸妈不准管我们住哪
: 拜托,人民本来就有迁徙居住的自由
: 你们爸妈能不能管在于
: 你们夫妻给不给你们爸妈管
: 自己硬不起来对抗父母姻亲
: 还想用法条来规定全世界婚姻姻亲该如何互动
: 法条早就有,受害者也没去用,
: 多立几条一样的是有个屁用??
: 婚姻内霸凌是很严肃的问题
: 不要拿白痴方案以为能解决好吗……
: 觉得根本侮辱真的在为此烦恼的人
: 有空想这些乱七八糟
: 不如花心思搞资源
: 组支持团体、心理辅导、就业辅导、法律咨询……等等
: 帮助为此受困的人独立
: 还比较有用……
: ※ 引述《rrum (i'm sorry.)》之铭言:
: : 抱歉,打扰,但这攸关大家的权益,不要再有第二个张尹馨 连署需要5000人,只
剩5
: 9
: : 天 恳请大家帮忙宣传 ♀ ♀ ♀ 直接复制即可
: : 【以此“姻亲专法”提案致“张○馨及曾经的张○馨们”;期许“姻亲专法”成真,

: 许
: : 湾的姻亲环境能更接近真正的和谐。】
: : ★“姻亲专法”提案附议连结网址→
: : https://reurl.cc/R1XZoZ
: : (到连结页面按下“我要附议”后,出现“已附议”的画面,才是附议成功喔!)
: : “张○馨自杀事件”发生时,我想起十几年前,某亲戚在亲戚家的神明厅自杀,自杀

: 式
: : 张○馨一模一样。我回想起自杀了的亲戚的脸,心很痛,也对姻亲的传统婚姻观念到

: 天
: : 未进步感到非常惊吓
: : 【话语、行为部分】
: : 1.姻亲不得以话语、行为干涉婚姻当事人的婚姻内事务,举凡“未来规划、居住地、

: 务
: : 工作、日常作息、生活习惯、休闲喜好”皆在婚姻事务范围内。
: : 2.姻亲不得要求婚姻当事人执行任何非份内家事及劳动。
: : 3.姻亲不得以话语、行为干涉婚姻当事人对其小孩的日常教养过程。
: : 4.姻亲不得以话语直接或间接贬低、嘲弄婚姻当事人及其家人。
: : 5.姻亲不得以话语、行为干涉婚姻当事人及其小孩于任何时间点返回其原生家庭。
: : 6.未事先告知婚姻当事人,禁止姻亲擅入其共同居所或房间。
: : 7.未经婚姻当事人同意,禁止姻亲擅自翻阅、拿取婚姻当事人私有物。
: : 8.未经婚姻当事人同意,禁止姻亲擅自决定婚姻当事人小孩的姓名命名。
: : →以上对当婚姻当事人个体缺乏尊重、忽视婚姻当事人对小家庭的自主权。
: : 【传统婚礼习俗部分】
: : 9.姻亲不得收取婚姻当事人的聘金、嫁妆等任何金钱、财物。
: : →(现代婚姻的法律效力为公证,姻亲无论哪一边长辈收取任何金钱财物,皆无实际

: 姻?
: : 益;不但增加婚姻当事人困扰,同时增加姻亲将婚姻当事人视为以财物交易买卖的“

: 产
: : 心态。)
: : 10.姻亲不得要求婚姻当事人进行歧视婚姻当事人的传统婚礼仪式。例:泼水、丢扇

: 、?
: : 饼......。
: : →(传统婚礼仪式中,有许多项目含有歧视婚姻当事人的涵义,婚姻当事人执行其仪

: 的?
: : 时,亦强化姻亲将传统观念的歧视置于婚姻当事人身上。)
: : (待连署过关后增加其他,目前还无法修改内容)
: : 待增11.女方过世后丧礼应由娘家主持,并交返遗体遗物及死因确认
: : (本文所指姻亲:现为或曾为婚姻当事人的直系姻亲或旁系姻亲。)
: : 每一项“姻亲专法”提案的内容都是太多媳妇们的日常压抑积累,提案不难,难的是

: 下
: : 大家能一起将附议的数字冲到多高,附议5000人只是门槛,5000票还引不起政府和立

: 委
: : 们的正视,附议票数越多,政府和立委就越不敢轻视,“姻亲专法”附议结束之后,

: 读
: : 法通过的机率就越高。
: : 台湾的媳妇有几十万,越多的媳妇对“姻亲专法”提案附议(可匿名)、累积越多的附

: 数
: : ,才能让社会和政府看见一直以来沉默噤语的声量有多么大。这一次,希望压抑、沉

: 的
: : 妇们站出来,用可匿名的附议票数让社会看见其实媳妇们一直有声音,只是他们都没

: 见
: :
作者: LuciusMalfoy (鲁休斯)   2020-09-13 00:42:00
推 教育跟宣导正确观念、求助方式很重要难道要等立法过了才有勇气跟姻亲说不吗?立法没有成功,就要忍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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