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ankay 2020-09-12 22:29:36※ 引述 《kikilalalulu (lulu)》 之铭言:
: 标题: Re: [求助] 先生的缓兵之计
: 时间: Sat Sep 12 16:55:25 2020
: 我真的不想再跟我婆婆继续生活个10年20年,
: 不开心的妈妈,小孩都感受得到啊……
:
: 对于先生,除了失望,也只剩失望,
: 当昨天他提出要我继续跟婆婆同住的要求时,
: 我也只能继续等待下次的离婚协调庭,
: 因为法律是死的,
: 在等待法律判决前,
: 我已经损失了太多陪儿子一切长大的点滴,
: 另外,由于人都有盲点,
: 我也在思考是否是我太以自我为中心,
: 而忽略的换位思考少了体谅他人的那份心,
: 所以想上来po文听听正反方的意见跟想法
:
给您一点建议
建议可以考虑先同意同住,回去取得看到小孩的机会
并找机会直接把小孩抱离
但前提是过去你是小孩的主要照顾者
以及抱离要找个正当理由(例如说小孩身上有什么受伤之类的,看个案)
总之就是要想办法把小孩抢到手之后,给对方会面交往,营造主要照顾者,继续原则,以及
友善父母
你可以跟你的律师讨论做法细节
如果你有找律师,甚至咨询过两三个律师了
其实就找一个你觉得可以信赖的
不会画大饼的
可以讲的出他后续策略的
然后照他的方针做
问网络意义不大
你布局落后先生很多
小孩不在手上的情况
现在主要看起来能争
大概就是友善父母的部分
最坏的情况就是多争取会面交往
下定决心离婚(对方提离婚你还和解继续婚姻,这种大多后续都会被吃死)
抢回来小孩
这才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