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eedDgas (雷姆是谁?)
2020-06-11 11:10:12※ 引述《jasonmoon ()》之铭言:
: 请不要贴标签分化这个讨论,说废止通奸都是西化、律师、菁英阶层,然后用傲慢的态度
: 来贬低华人婚姻共同体这文化
: 你会不理解为什么多数法律人支持废除通奸罪我很能体会,因为你并不是法律专业,但请
: 你先了解为何大法官有这样的解释,因为大法官释宪跟法律人解释中从来没有带有你这种
: 歧视解释,反而比你的言论平等
: 我很明白跟你说,法律从来都不是伸张正义的工具,法律只是尽量维持所有人人权的平等
: ,包括被告的人权,而刑法跟民法制定的逻辑也完全不同
: 第一 ,刑法是人民赋予国家惩罚权力
: 刑法是高度侵害人民基本权的东西,所以刑法要件为何如此严格,为何刑诉的取证程序那
: 么严谨,为何有不自证己罪原则,为何有无罪推定的原则,都是因为过去经验一再证明,
: 如果赋予国家过多的刑法权力,将会变成国家剥夺人民自由的手段,例如刑求无辜的人、
: 许多人被认罪、然后反对者突然被消失的状况发生,所以入罪的要件要非常严格,是不是
: 要将刑法的权力赋予政府要考虑很多,所以夫妻之间的事情要国家惩罚外遇一方合理吗?
好,按照这个“刑法是人民赋予国家惩罚权力”的逻辑,
那为什么我给你的权力,还要你告诉我应该可以用在那边呢?
照理来说既然是我授权给你,那授权范围理应是由我决定吧,
所以通奸要不要用刑法,决定的不应该是大法官而是公投才对啊。
: 第二,法律从来都不是伸张正义的工具
: 正义,到底是谁的正义?一个法律的诉讼结果,一方胜一方就会败,胜方会觉得正义,败
: 方就会觉得司法不公。难道胜方一定是正义的吗?败方一定是可恶的吗?
: 如果一对夫妻老公甲想离婚,老婆乙不愿意,因为她觉得长年为家庭付出她不甘愿,经过
: 长时间的冷漠或是争吵,老公遇到第三者丙并爱上她,而他们因为相爱而合意性交,老婆
: 乙知道后觉得人生付出这么多却被老公甲背叛,要求刑法介入惩罚老公甲来伸张他心中的
: 正义
: 那请问老公甲呢?
: 老公已经对老婆乙没有爱,他想离婚,要求离婚又没办法,他觉得身心灵被禁锢在这婚姻
: 中的不自由,但是却因为爱上另一个女生而合意性交,却要被判入狱服刑?请问对于甲的
: 公平正义在哪里?
: 另一个案例老公甲,整天喝酒不工作,老婆乙要工作赚钱养家,发现这男人非常烂不负责
: 任,但是老公甲却不愿意离婚,老婆乙认识另一个小王丙发现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然后
: 合意性交,结果最后被判刑入狱,请问老婆乙的公平正义又何在?
: 你要明白刑法只要证明双方合意性交,依照过去的通奸罪就是会成罪,根本不管原因,但
: 夫妻之间的状况那么多种,但只要符合合意性交的要件,就得判决,请问遇到这种状况法
: 官怎么违法不判?,但民法却可以从法官的自由心证去衡量个案的差异而判决,所以夫妻
: 之间的婚姻经营怎么可以用刑法来介入?
承上,同样那套刑法是人民(略 的逻辑,
我想把刑法当成伸张正义的工具行不行?应该可以吧,我授权给你的欸。
然后你这段的意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
“因为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怎么判,所以只好废除刑法。”
应该没错吧,因为你自己也说啦,“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法官怎么违法不判?”
你拿这个来当成除罪化的依据,讲起来不就是这题我不会解所以跳过吗?
总觉得这跟解决不了问题所以只好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有异曲同工之妙。
: 第三,如果任何伸张正义都要用刑法入罪,那就不需要民法这件事情
: 依照妳上篇的逻辑,如果夫妻因为一方外遇,要用刑法才能伸张他的正义,用民法如果另
: 一方没钱或脱产就根本无法拿到钱,只能拿到一张债权凭证也不能伸张正义,那依照这逻
: 辑民法可以废了
: 因为双方借贷对方不还钱,民法赢了对方脱产也只能拿到一张债权凭证,所以不能伸张正
: 义所以要刑法介入要对方入狱
: 因为买到有瑕疵的房子,对方脱产没财产只能拿到一张债权凭证,所以不能伸张正义所以
: 要刑法介入要对方入狱
: 以刑逼民是一种手段,但是如果用在上方例子一方会觉得是正义,那另一方的正义又在哪
: 里?
这就是整件事情最吊诡的地方,
你觉得之前通奸罪有很多问题,那就去修正问题啊,不是说有问题就直接砍掉重练,
不然你家的锁也不能百分之百防盗啊,那你要不要以后也别装锁了?
不可能嘛,多半是换个更大更猛来防小偷,
法律也一样,有问题除了废止外应该还有修法这个选项吧。
: 法律从来都不是伸张正义的工具,因为一方胜诉一方就会败诉,一方觉得正义另一方就不
: 会觉得是正义,法律是要保护所有人的人权,包含被告的人权,保护你如果你的基本权利
: 被侵犯的时候,法律可以站出来维护你的权益,所以大法官释宪通奸罪也是从是否侵犯人
: 民基本权解释,而不是解释你心目中的正义
还是一样,照你最一开始的逻辑,法律要是什么的工具应该是由人民决定,
如果人民觉得法律要是伸张正义的工具,那它就应该是伸张正义的工具,
法官觉得这样很难判或是不知道怎么判,那就下去换个会的人上来,就这么简单。
当然我知道实务上根本不是这个样子啦,
实际上法律是懂法律的人的法律,不是一般人的法律。
所以我觉得也别讲一堆冠冕堂皇,扯什么都是人民赋予的这种漂亮话,
直接学部分法界菁英们说法盲不懂还比较没破绽,
也别用什么暗示的,说什么你不是法律专业所以不理解,
直接就挑明了讲说你们非专业根本不懂法律,让专业的说给你听不就好了,
反正我也常跟客户说这个我是专业的,你们听我的建议比较好。
这种事情跟婚姻差不多,你不能想要里子面子全拿,
既然没公投过,社会上反应又这么大,就不要装的好像是高举人民的法槌,
什么叫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力?
那我现在想收回这些权力可以叫那些台面上的法官下台吗?
刑法是人民赋予国家惩罚权力?我差点就相信了呢。
最后说一下我的看法,
通奸要不要入刑法两边都有道理,甚至我也能接受这种近乎硬干的做法,
反正本来一般人民在这种事情上就没啥发言权,除了接受还能怎么办呢?
法律终究是懂法之人的法律,不是一般人的法律,人民大多法盲还真不是空话。
只是就像上面讲的,你不能想要面子里子都拿,
既然做了就别怕人家骂,更不要被骂后还扯一堆理由来证明自己的正当性,
在我看来啦,这不只把人当法盲,更把人当笨蛋,
像你一开始那样就很好啊,直接扣着你不是法律专业所以不理解来论述不就得了,
一般人想反驳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反驳,只能转为攻击态度,可是这就没啥用,
硬是要搞得现在这样,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