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大姑说要开家庭会议(抱怨文长)

楼主: skytowerlll (东尼)   2020-06-10 15:50:18
※ 引述《novagirl (novagirl)》之铭言:
: 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开这个房子 断绝联络
: 如果你先生狠的下心,根据文中你提及的部分
: 他应该有房子2/3的产权,其实已经可以强制卖了
: 但他要通知婆婆,婆婆可以选择是否要买下持份
: 不然就是卖掉后,婆婆取得他应有的那份的价金
: 然后你们就搬出去了
大伯把他持有的1/3产权卖给原PO先生.
男方为购得这份产权所以去贷款.
在我看来这就是一个交易行为. 理论上价钱也是谈好的.
大伯要如何运用卖掉产权得来的现金, 是大伯的自由没错吧?!
然而原原PO使用的字眼是 "被害" 及 很生气20万月中这件事.
想想到底是被害了什么?
本来住家里没什么额外费用,
先前也考量了未来争产问题, 而有等钱存够了买大伯持份 或 卖掉自己持份的作法.
只是想不到大伯早一步想处理掉他的持份.
也就是提早面临 贷款购买大伯持份, 或是房子卖掉去租房的选择.
但毕竟本来是没额外费用 变成要租房, 且付租金和付贷款也差别很大.
所以就都是大伯害的 ??
作者: carefree1028 (Elaine公主)   2020-06-10 22:35:00
原原po说,大伯的持分是被法拍。。不是卖给她先生。她也有负担一个月一万。。囧要抵制人家时。。不要搞错方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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