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没想到大家那么热烈的回复,其实我有点吓到@@
首先我先说,关于健保费的事情,
健保费是健保局强制转过去的。
我刚刚看到大家留言,还特地打电话去健保局询问,
他们回复,依照健保法,有婚姻的状态的人,
在失业后没有重新重新就职的话,健保局就会强制将健保费转入配偶方。
而且我问说能不能自己缴费不要挂在我太太那边,健保局也回复说不行。
我跟我太太也是收到健保局的通知之后才知道挂在我太太的公司那边,
他才会跟我催款。
另外大家把重点放在离婚协议书上,
但其实我简略讲述过程只是想表达事情的经过和结果,
让大家知道我太太的反应,以及我的想像(正向发展)与结果的落差。
不是想要大家评断谁对谁错。(但还是很感谢大家的回复)
我太太本来就是一个情绪起伏比较大,行为比较激烈的人,
但通常过个几天就没事了。(当然中间吵还是很累人、伤感情)
所以其实我真的想问的,
就如同标题所述,
是不是事事都该坦白地说?
还是如果结果可能像是这个例子一样,明明小事却很激烈,
干脆小事化无,大家也不会伤感情?
再次谢谢大家的回复。
※ 引述《novagirl (novagirl)》之铭言:
: 刚刚才发现对方是事后发现
: 这样你就是偷挂耶...
: 挂健保要用到公司章...不然就是凭证
: 为什么你可以拿到这些东西 还可以偷偷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