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通奸除罪化 (问卷结果回馈!)

楼主: HIAWIE (鲁维哥)   2020-06-11 01:00:54
※ 引述《imjungyi923 (边缘BL写手 小旋风伊咪达)》之铭言:
: 状态区间。
: 所以八成赞成通奸罪应该是40以上已婚人士居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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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合理,大家知道为什么吗?
现在40岁左右的夫妻通常小孩都还在学龄中,
婚姻关系的责任更大啊,不再是单纯两人感情的问题。
而且我还观察到一件事,媒体或网络上鼓吹通奸除罪的,
大多是这几类人,即所谓社会菁英阶层,像是律师、学者之类的。
尤其那些有法律加上留学背景的,通常也比较崇尚西方开放的文化,
比较贬低华人传统的婚姻观念,像是夫妻应该是命运共同体之类的。
虽说不同国家文化对婚姻的观念不一样,也没有绝对的对错,
但让我觉得比较不以为然的是那些菁英的态度,有一种优越的傲慢,
就是用自以为进步的观念强套在大多数人身上。
我突然想到一个有趣的例子。
就是有一位女律师,原本是在知名的外商当法务主管,
后来自己出来开业,甚至还出过书,分享的都是在外商工作的经验。
可以说是一个受过西方教育的女强人,一切都是理性效率,在商言商。
后来有一位老客户转介给她一位新客户,是一位正在和丈夫谈离婚的妇女。
而那位女客户希望那位律师能够去跟她的丈夫谈判,律师也接受委任,
可是双方对于工作的结果的期望就有落差,
客户内心有一个迫切感,希望能给丈夫压力,
可是律师给客户的感觉却是应付了事,
甚至律师还回头劝自己的客户说"感情的事情要放下,不要再执著",
而客户非但没有得到安慰,反而认为律师没有替她着想,工作也不到位,
于是要求律师退费,但是律师认为她形式上有和对方洽谈过了,
认为自己接受的委任工作有达成了,当然不肯退费。
于是那位客户就到律师公会去检举,结果竟然成立了。
我重点并不是要说这个案例的谁是谁非,后续也不重要。
而是不同观念背景的人对于婚姻遭受破坏的在意程度是不一样的。
这种落差,也跟每个人自身条件和个案状况有关系。
如果大家都是个人经济独立且充裕、也不太有小孩扶养的问题,
也许可以很理性、很洒脱,把婚姻看成投资一样有赚有赔,盈亏自负。
但是社会上大部分的人并非菁英族群,对他们来说家庭生活就是重心,
而当婚姻生活被破坏,他们就是要公道,希望加害者能得到惩罚,
通奸除罪化则是让他们少了一个可以要求公道的手段。
至于民法,是以原就被(原告迁就被告),
原告要先去缴诉讼费用,被告可以爱来不来,
判赔多少看个案讨价还价,能不能拿到钱又是另一个问题。
不像刑事案件有强制力,吓阻的效果是不一样的。
就跟交通标示一样,地上有红线,多少有警示效果。
虽然说刑法的恫吓无法做为维持感情的手段,
但至少可以做为离婚谈判的筹码吧?
有网友也有提到以刑逼民是法律实务上常见的手段。
我个人也很认同感情出问题的时候应该理性处理,
不要用刑法,好好协商,好聚好散。但这是理想。
那么少数社会菁英的理想思维,可以在自己的婚姻当中实践就好了,
有必要利用自己的话语权及职务上的影响力,
来剥夺多数一般民众原本既有的法律工具吗?
没有经过沟通磨合,一意孤行的单向决定,
就是所谓的"进步"吗?
还是仅是配合少数人理想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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