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投递104银行而到了这家公司上班
老板跟老板娘是ㄧ对夫妻
我应征的是业务工作
底薪才26k,其实是不高
但因为想说交通方便,老板多次致电我才决定到公司上班
ㄧ开始,讲的很好听,说不懂没有关系
培养ㄧ个业务要花半年到ㄧ年的时间,不会给我压力,也说拜访客户,会带我去,教我怎
么跟客户解决应对客户的常问的问题。
结果,当我做了14天,开始说,怎么都没有人跟我买,结果我约访到客户也是我自己去
,并没有带我,较我怎么跟客户说商品,只说有问题就说‘我在回电给您’,这样不符合
他们要的条件,昨天是发薪日,更扯!!!
ㄧ直以来,他们都没主动告知我说公司要用哪家银行,直到我前天才主动询问才告知我说
是某家商银。
因我本身在10年前已开过户头,但因10几年没有使用,存摺与提款卡早已不见,加上
3年前我更换姓名,正常都知道,换名字ㄧ定要申请户籍誊本在到原开户银行办理,所以
我昨天就告知老板娘我开不了户头。
当下,她告知我,那就领现金吧!我觉得也可行,于是答应她。
昨天5/5下班前,他拿了信封袋给我,说这是薪水,我当下没有点清((其实这是我的疏
失)),尔后我今天5/6下午才准备要去银行的存款机存款ㄧ打开信封赫然发现足足少了
ㄧ万元,当下我还以为我看错,就把明细表印出来,回到公司询问老板娘,他说他不可能
发生这样的事,还说他有‘监视器’。
我说,那麻烦妳看ㄧ下监视器,当下她立刻打电话给老板,跟她讨论的结果就是要我离职
,我说,你们不是说要调监视器吗?她说,这个是死角,录不到,请我写离职申请书,我
说这不是我自愿要离开,麻烦请开非自愿性离职证明,不然法院见,当下才肯付清我的薪
资,然后我要留正本与公司章,行为很恶劣,而且讲话非常不客气,态度其差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