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奇
都没有人认为,最大的问题其实是公设专用化的问题吗?
例如 有人买了露台专用 但是露台是公设不能登记
牵涉到 他的管理费计算 还有土地持分计算
如果法定通道是1.2米 那建商多盖0.8米宽
可不可以约定专用,给商家摆自动贩卖机之类的东西?
或是约定给某户钉鞋柜?
如果你买了建商的约定专用 你当然希望法制化
不要被区权会取消权利
如果你没买了建商的约定专用 你当然希望法制化
不要让建商为了赚钱 摆公设乱约定公设专有化
建商在推实坪制 以建商的利益当然就是让公设约定专有化
更有法律基础 更好卖不是吗?
很好奇 真的相信 相关单位努力推实坪制
只是因为有人不懂怎样算实坪吗?
民主本来就是更透明方式 让众人针对自身利益做出选择
但是台湾的民主,却总是用隐藏真实的利益点
骗取民众的漠视来获得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