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ttlePBall (小皮球)》之铭言:
: : 各位前辈好 小弟前阵子买中古屋已交屋 贷款八成40年
: : 头期款 相关税规费/服务费 装潢皆由我负担
: : 此房屋的贷款是我的个人收入可完全负担的
: : 我目前与女朋友(刚毕业求职中)一起租在套房 近期我们要迁入刚买的房子
: : 女朋友表示 婚前如果就帮我负担房贷跟利息 她没有保障
: : 这点我同意 因此婚前房贷本息都由我一个人缴
: : 至于婚后若一起负担房贷(按收入比例分配,应该是我较高)
: : 我认为可以做预告登记就好了 能保证这间房不被突然卖掉
: : 且因为婚后偿还的房贷跟房屋的增值也会被计入婚后财产
: : 对她的保障没有影响
: : 但她相当坚持要1/3的持分 以免丧失居住权(?
: : 我觉得颇麻烦 而且这样似乎在税务、房屋交易等项目上都会比较难处理
: : 况且还会用掉她的首购资格跟土增优惠
: : 况且如果离婚时房贷还没缴完
: : 我不就要继续负担100%的贷款 她却还有33%的持分?
: : 诚然这是结婚前该讨论的问题 但我们现在关系有点紧张了
: : 还请板上前辈分享一下通常怎么处理较好
: : (可以的话先不要叫我们分手,也不要说我们一人买一间,我的财力只能买一间…)
: :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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