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板大大们好~
小弟最近与女友看上一间预售屋,预计2025年Q2交屋。
前面自备款的部分说好一人出一半,因此前几天去签“订购证明单”时是2个人都有签,
未来几天去签正式买卖契约书,预计也是会2个人都签。
想确认的是,上述状况是否就代表房子是共同持有?
还是明年要交屋时才是决定登记在谁名下的时点?
会有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预计在今年下半年会登记结婚,
假设是已婚状态的话,我们会倾向就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就好(反正会是夫妻共有财产),
这样就不会一次用掉2个人的首购优惠/土地增值税自用住宅优惠。
但如果签预售屋合约时就确定是登记在谁名下的话...对我们就比较麻烦
另外想确认贷款问题,因为查资料发现若非夫妻身分1人拥有一半持分的状况,
申贷会比较麻烦 (甚至公股行库会不不受理这种?)
但假设签预售屋合约时是共同持有(非夫妻身分),
而交屋前去申办贷款时已变成夫妻身分,这样还会有上述疑虑吗?
以上,抱歉问题叙述得有点杂乱,再烦请各位前辈协助解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