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alysis5566 (analysis5566)》之铭言:
: 嘘 encoreg57985: 都委会若用适用不合法 用准用(具可比拟姓)无不妥 05/02 19:08
: → encoreg57985: 分不清准用适用的请去google法学绪论 05/02 19:09
: → IBIZA: 你凭什么法规准用? 05/02 19:24
: → IBIZA: 准用的意思的确是 这个不是都更 但比照都更 05/02 19:24
: → IBIZA: 但请问一下哪条法规让你可以比照的? 05/02 19:24
: → IBIZA: 鬼扯蛋 05/02 19:25
有人从昨天鬼扯到今天, 我只好发文公开打他脸
准用的法律意义
的确是 非完全适用所援引之法规,而仅在性质容许之范围内类推适用
但请问哪一本法学绪论教你 准用 可以不明文规定
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准用与否的?
如果政府可以自行决定某件事准用某个法规
那还要三权分立干嘛?还要立法干嘛?
行政权自己就可以解释法律了啊
https://www.angle.com.tw/BookPre_pdf/5C248RA.pdf
https://i.imgur.com/HzBzJfK.png
法律之准用
准用,一定是法律条文中有明文规定准用,才能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