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家中长辈卖屋
买方已经签合约
但后续因为个人因素反悔
斡旋金没收给予我家长辈
但长辈因仲介说可能还要走法律途径才拿得回10%订金
加上考虑对方买家似乎也是辛苦人家,所以省事作罢
后续对方还另外包了几万元的红包(房仲转交)
日后无意间却有听闻该房仲在拿此事说嘴,说我家长辈很大方
其中会让我会有疑问的是两点:
1.如果当初的合约纸本还在,就算当下放弃了追讨订金,后续是否还有可能求偿
2.这点是最重要的,有没有任何的可能是
“房仲其实拿了对方(买方)的10%订金然后不让我们(卖家)知道”
但这点应该可能性很低对吧? 毕竟解约的同时双方也都在场
要不被发现真的需要很精巧的话术来同时呼咙过双方的人
(例如:完全不提到这个订金没入的去向)
而且,
已经当到店长等级应该没有这么不自爱,或者说不小心
如果用话术骗到了,应该会很小心不说出去 (拿我家长辈很大方这件事来说嘴)
会想先来问问各位是因为
家中长辈脑袋比较糊涂且年事已高,如果直接询问
怕点醒了他迷糊而错失一笔钱,而造成他的不适
如果真的已经无任何可能追讨此笔费用,那也就算了
但如果有可能查证房仲是否私吞/求偿 那毕竟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当然 是否跟对方(买家)追讨这个我也觉得是其次
就真的不要让不肖房仲饱足私囊就好...
非常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