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简单最后就是
公设变成管委会持有
然后要交屋你要强制
买卖管委会持分权
不买的就是 上法院处理了
的时候被要求强制执行会不会很好笑
和美国某些社区大楼一样而已
你看不到你的权状有注记就这样
变成另一个产权持分合约书
※ 引述《MTKer5566 (MTKer5566)》之铭言:
: 一步一步推导
: 管委会空间变小 -> 大公降低
: 减少的坪数,政府还你,
: 怎么还?不可能直接改容积率,
: 就把电梯免计容积还你,
: 增加免计容积,最直观解释就是,
: 主建物变多了 -> 公设比再降低
: 而电梯一直以来都是小公没有变。
: 其实没差,多一个理由涨价而已
: ※ 引述《dahlia7357 (中暑无大将,路有冻死骨)》之铭言:
: : 想请问下面这段的意思是?
: : "透过将现行应计容积的“电梯”放到免计容积,可以将坪数移到可以使用的公设空间,
: : 避免管委会空间浮夸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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