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如图:https://i.imgur.com/qpA0geQ.png
有约40坪的40年老旧透天在上面,现在是姑姑和二叔在住,老透天我持有1/3。
阿嬷走了之后留了A、B相邻两地给爸爸叔叔姑姑等4人共210坪建地共同持有,因为地是长
方形短边靠大路,里面的人会有四周无路通行的问题,所以他们协商是图片左侧留了4米的
路,但好像也没做土地分割仅书面约定。
不幸的是爸爸的地现在在我手上了,我看誊本上是持有A地5.5坪及B地34.6坪,姑姑是说
希望未来大家地留着自己盖房子住,等到有人要盖的时候老透天再打掉,但是我目前的生
涯规划没打算回到永康,没意外会定居其他县市,所以地我是不可能回来自己盖的,现在
土地我是没有急着动用的需求,叔叔有和我提到两块地畸形不好利用,他会申请重新分割
平整。
问题1:但现况土地不是还在共同持有没有分割吗?不懂他这样把地割平整的用意是什么
问题2:如果割平整了会同时确定叔叔、姑姑和我的土地具体范围在哪里吗?在里面或是
外面地?而且我持有A地的面积很少,多数都在B地上。
问题3:另外请问如果我想替未来想变卖留后路,我是否该协议四人割出一条共同持有道路
?这是同事听了我的情况建议的
问提4:如果其他人不愿意割出一条共同持有的道路,有办法为了保障里面的袋地价值强制
执行分割吗?
问题5:如果未来我想变卖土地,但是居住在老透天上的姑姑不同意,那是否有强硬执行的
办法?还是说我不需要管透天上住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