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89051236 (HarryPC)》之铭言:
: 目前与一位手足打算合买母亲名下的透天(各一半产权),预计用现金1000万元买下(各
: 付500万),三人名下无其他房产。
: 隔壁相同物件今年卖了3000万(市价),但他的屋龄大概年轻50年XD。
: 因家有不肖子孙,故目前不打算走继承。
: 房屋资讯:
: 母亲于民国97年购入,当时的买价约950万,地坪33坪左右,目前的屋龄约60、70多年。
: 当时有在玉山银行贷房贷,约在民国100年时已缴清。
: 我看了今年的地价税单,地坪104平方公尺,公告地价130万,税率10%,总缴金额1.3万。
: 房屋税只知道今年共缴600元,房子有租人且有做营业登记(房客是非营利事业组织),
: 用3%税率回推,房屋现值大约2万。
: 目前遇到以下问题:
: 1.母亲的买入价认定问题:
: 母亲已找不到当时的买卖合约及银行清偿证明等文件。
: 今天有去玉山银行问过,但银行表示因为已清偿完毕,故不会留存相关文件,且因为之前
: 已有申请过清偿证明,因此再申请一次也只会有已清偿等字眼,而不会有金额等资讯。
: 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方法能证明当初的买入价为何?
没有,97年国税局那边应该也不一定捞的到资料
: 2.如果真的找不到任何购入价的合约,那卖房的税应如何计算呢?
: (依母亲的购入时间应该属于旧制)
: (1).土地增值税:依购入及卖出的土地现值差额,乘上指定税率得到应交税额。
: =》应该用不到当时的买入合约。
土增税看土地涨价数额,自用10% 一般税率20%
还要乘上消费者物价指数,我会建议直接用系统代入比较快
不用找任何合约,因为合约不影响公告现值
: (2).财产交易所得税:
: 土地所得免税。
: 房屋所得,如果真的找不到买入合约,是否变成要用买入时的土地及房屋现值作为成本?
: 不过买入时,房子已经50、60年了,现值应该也不高了,再加上目前房屋现值仅剩2万(
: 如果我没算错的话)。
: 那房屋所得税是否其实也很少?
没错,旧制财产交易所得税是用房子的评定现值*该年度地区核定价值%数去算
然后并入综合所得税,真是少之又少
: 3.目前会想用买卖方式购入母亲名下的房子,主因为怕未来如果要转卖的话(目前不打算
: 卖,只是以防万一)我的购入成本会变成母亲买房时的土地及房屋公告现值,导致有高额
: 利得所导致的高额税要缴。
: 但目前有查到资料,受赠旧制取得的房屋,则受赠者卖房时,一样适用旧制。
没有,只有继承才能,旧制沿用旧制
妈妈旧制卖给你,你取得之后就变成新制房地合一税
: 如果依第2点计算,主要要缴的税只有土增税(如果房子没有重盖),那么用母亲每年244
: 万的免税额分割不动产产权并赠与给我的话,是否也是可考量的作法?
: 但风险可能就是未来租税制度又变了,或重盖房子,导致房屋现值增加至使房屋利得增加
: ?
: 再麻烦大家帮忙解惑,谢谢~
每年赠与244万的方式分割给你,你就要注意,你的取得成本就是
土地公告现值+房屋评定现值
这通常跟市价有一段落差
你如果没有重购退税或是连续自用6年10%优惠税率+400万免税额
通常你会缴税缴到哭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