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跟外送员撞死人,熊猫要不要负责一样,这是承揽关系而非雇用关系,差异在于像
妈妈嘴那样是雇用雇主要举证有尽监督之责任,承揽的话只要屋主又向管委会申请,照理说
管委会在施工前要请承揽商签署公安文件,这样管委会跟雇主都无责任,现在问题只是屋主
有无申请,管委会有无请承揽签署公安文件?
这些文件就这样没出事没人在意,一出事就知道了。
※ 引述《jouyahoo (Tony)》之铭言
: 装修冷气需要专业能力,故负担风险、负赔偿责任都需由卖方金耀冷冻空调公司、李姓师
: 傅负担,因此雇主、房东不需负担风险,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