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直搞不太懂,台湾那些想要实坪制的人
到底想要的是怎样的实坪
如果是想要公设不计价,那就是不花钱买公设,只买主建物
公设是建商的
不好意思,以后公设学国外,每年缴使用费
而且由于没有权力,也不用开什么区权人会议了
你不是公设的共同持有人,建商想改怎样就改怎样
也没有公设点交这种事情,反正室内盖好就可以
也不用凹建商去改东改西
为一个好处大概就是不用缴公电,但其实会被灌到每年使用费里
说要改实坪制,先讲一下到底怎样改
但看起来,台湾想要的是,不花钱买公设,没有所有权,但要免费给我使用
甲咖卖咧
※ 引述《bryant0617 (阿B)》之铭言:
: 举个例子,权状50坪,室内30坪
: 虚坪制:总价1500万,30万/坪
: 所有权状上登记50坪(主建物30坪+共用部分20坪)
: 实坪制:总价1500万,50万/坪
: 所有权状上登记30坪
:
: 最后公设一样会灌在总价里,花一样的钱,可是一个登记了50坪,一个只登记了30坪,
: 先不说土地持分有没有可能变少,花钱买的东西怎么会有人想不登记?
: 所以真想不通怎么会有人想推实坪制?花一堆行政成本去自宫自己花钱买的东西
: 很简单的观念
: 建商总成本就是10亿,想赚一亿,只有50间,每间固定就是要卖2200万,管他实坪还虚坪
: 那消费者当然有花钱买到的就要登记在所有权状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