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错了吧
※ 引述《bryant0617 (阿B)》之铭言:
: 举个例子,权状50坪,室内30坪
: 虚坪制:总价1500万,30万/坪
: 所有权状上登记50坪(主建物30坪+共用部分20坪)
主建+公设+车位都有登记
这才叫实坪吧
: 实坪制:总价1500万,50万/坪
: 所有权状上登记30坪
只登记室内
这才叫虚坪吧
花了钱买了可以使用的公设
结果跟我说不算是我的财产
靠腰这怎么能接受
:
: 最后公设一样会灌在总价里,花一样的钱,可是一个登记了50坪,一个只登记了30坪,
: 先不说土地持分有没有可能变少,花钱买的东西怎么会有人想不登记?
: 所以真想不通怎么会有人想推实坪制?花一堆行政成本去自宫自己花钱买的东西
: 很简单的观念
: 建商总成本就是10亿,想赚一亿,只有50间,每间固定就是要卖2200万,管他实坪还虚
坪
: 那消费者当然有花钱买到的就要登记在所有权状上呀
现在本来就是实坪制啊
在吵的人自己出来说说看要怎么改好
还是只是单纯数学不好不会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