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闲聊,得知他去年卖房房地合一税为零。我问他原因。
他说当初是买预售屋,建商开300万折让单,垫高实价和贷款成数。
我说这不合法ㄟ,google几个补税又罚款的案例给他看。
他说合一税是代书帮他报的,折让发票他也有交给代书(代书是房仲找来的,非朋友的私交),本来做好缴税的准备,但代书还是用实价登录为买屋成本来报(没扣掉折让金额)。
我又说,补税罚款是找你,又不是找代书,到时代书说他没看见那张折让发票,你也无法举证,不是吗?劝他自动补税……
请问市场实务上真的还是像那位代书这样报吗?国税用折让单稽核,不就整个建案,甚至更早以前的案子都可以抓得到?
另外,请问查税的年限是多久。我当然不会去检举友人,只是替他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