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ucky498 (.............)
2022-10-15 23:11:25请问一下
我跟我太太婚前在2014购入A屋,两人共同持有并自住
另外在2020购入预售屋B房,明年2023年交屋, 预计挂我太太名下自住
若我在B屋交屋后两年内售出A屋,但由于A屋涨幅已高售价会超过B屋购入价
这样可以符合重购退税资格吗?
(即便B屋总坪数较高,土地价值也较高,看我看旧制一定要新购屋总价大于旧屋才适用?)
另外B屋挂我太太名下或我名下是否会有差异? 还是也必须两人共同持有才能最大化退
税效益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