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请问现况交屋问题

楼主: sycnull001 (Su C)   2022-09-21 10:45:21
每次看到“现况交屋”,就会看到很多回复
像是:中古屋本来就不保固(不保固≠不瑕疵担保)
或是:借屋装修单签了以后就不用瑕疵担保……等语。
但其实实务上跟法律上都还有很多讨论(诉讼)的空间。
不过就这个个案而言,虽然合约已载明“现况交屋”
但应该代书没这么单纯写这样四个字而已吧!
基本上还要看契约书里关于现况交屋的条文写到多细节,
另外还有现场签约的对话(若有监视器举证)、现况说明书上的载明
  高等法院109年判例:“另按系争契约第 9条第4项虽有:
  “点交之买卖标的应以签约时之现状或本约之约定为准”之约定……
  ……惟此处之“现况”,于契约当事人之认知上,应系于交屋或看屋时所得
  发现之“现况”,包含所在位置、范围、可确知之屋况,
  于看屋当下无法确知之瑕疵,自非于买受人于看屋或签约时认知之“现况”,
  此参证人即系争契约代书张月秀亦证称现况交屋是指依
  目测的现况交屋等语亦明(本院卷第167 页)。本件复无特别约明免
  除出卖人之瑕疵担保责任,则系争房屋于交屋时若有足以灭失或减少
  其价值、通常效用或契约预定效用之瑕疵存在,仍应就瑕疵状态是否
  属于签约时买受人可得而知之现况而分别判断,非谓瑕疵状态于签约
  时既已存在,出卖人即可一概免责。
其他还有一些判例,当然也有写折让多少后连海砂屋打瑕疵担保的诉讼都输的
(不过这个案例比较特殊一点,当时还有上新闻,怕大家懒得看就不细讲了。)
只是就原PO这个个案,实务上我认为是可以请求部分
一、五是属于比较有机会争取的瑕疵,但如同有下面推文回复,不足以构成不交屋的条件
顶多是补正或是减少价金的问题。
二、三、四在实务上附赠设备通常不予保固(不然屋主干脆都拆走就没事了)
但争讼旷日废时且费用昂贵,毕竟之后也是自己要使用的房子,
还是建议自己找水电及专业人士来看看插座没电&阳台未能排水的事情
这两件事都是可大可小,自己找个人来估一下心里有底也比较好跟屋主谈。
回文主要是想提醒大家,“现况交屋”、“借屋装修”都不完全等于排除瑕疵担保责任。
※ 引述《liptonbin (我还存在耶)》之铭言:
: 标题: [请益] 请问现况交屋问题
: 时间: Wed Sep 21 00:05:43 2022
:
:
: 请教ㄧ下
: 第一次买房 房屋5年新 15xx万的透天
: 目前已经付到”完税款”阶段
: 这周代书问我能否交屋,因此我今天自己去验屋
: 发现有
: 1.有些插座无电源
: 2.有些2楼或3楼的卧室木门关不起来(非常卡)
: 3.樱花牌厨具无法用
: 4.浴室抽风无法用
: 5.三楼阳台无法排水
:
: 因为合约写按造现况交屋
: 想请问哪些是能请屋主/仲介处理的 还是不能??
:
:
: 非常感谢
:
作者: frank111 (没有)   2022-09-21 10:55:00
玩文字游戏而已,一般所谓的现况就是银货两讫互不来往硬要扯目测看不看得到,以后就在后方备注不负责任何瑕疵担保
楼主: sycnull001 (Su C)   2022-09-21 11:26:00
法律本来就是文字游戏,只备注不负责也有机会没用喔~
作者: yo841204 (yo841204)   2022-09-21 12:42:00
推这篇正解,不保固不等于可以不负责瑕疵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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