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各位大大
目前已将自住房子卖掉(母亲持有100%) 母亲、我、老婆、小孩皆设籍在此
而粗估要缴房地合一税80万
想询问日后买房若买超过 卖旧房的成交价,且新房登记在母亲名下
(且家人也都设籍在新房)这样有符合重购退税没问题 可退全额
但碍于母亲已60岁亦退休,若核贷的话恐怕有困难,那如果我与母亲将新房各持一半
这样是否还有符合重购退税资格?
有询问国税局人员:回答是就会退母亲持有的比例,像我们各一半,
母亲申请退税就是退40万但我爬了各种资料文章,都没有看到有这样的说法,
怕税局人员讲错,一旦不符合资格,是直接80万消失。
请各位大大有经验的可以帮忙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