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三月底成交一间老公寓,这几天有人跟我提到税率问题,我成交的这间房子当初
谈价钱的时候就是我同意他在今年九月初再过户让他避掉房地合一税从45%降到35%才谈成
的
目前房子他也不是自住或者出租状态就是空在那,自用住宅税率有查过,就算户籍不在房
子那边也可以用自用住宅税率,但地价税就要将户籍迁入才能节税
不过因为房子要九月初才能过户,要在九月22日前完成迁入户籍,目前合约都已经签好剩
下等著八月中完税、涂销后等著九月初过户
如果我要节税的话在目前房屋未过户到情况下我能将户籍迁入吗?
目前交屋日期预计是今年九月2日,不知道等过户后才办理来不来得及,如果要提早办的
话不知道该要怎么办理…有去查资料但是没得到答案….想请教板上是否有人能指点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