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有购买一间屋子, 但因为XXX原因未看屋就签约了
所以几乎都是听仲介讲屋况的
1. 因大楼管委会限制关系, 不允许仲介带看. (已确认真实性)
2. 仲介说此屋有租人但长期无人居住, 只拿来放置杂物
实际上是有住一家三口, 且这四年都居住在内.
3. 租约: 原本说是4万, 租月到期为3月底
实际上是3万3, 租约到4月底 (仲介完全搞不懂状况)
4. 未来税金, 房仲说可用自用税率, 但经我查证这间租约是公司租赁
因此只能用一般税率. 虽然租方有先付款12.11%(10%+2.11%)的费用
但由于我所得税较高, 所以这笔收录如果挂到我的名下, 我会产生
额外的负担.
这些资讯是我去国税局问的, 也问过承租方得到的资讯.
仲介只是口头保证, 但实际上什么都没做......
以上. 我了解未看屋就买房是我冲动了. 但仲介乱唬烂我觉得也不能装没事
因为仲介费也包含整体服务. 而不是只是牵线让买卖双方签约而已
目前我想:
1. 降仲介费 1%
2. 否则申诉到总公司, 或消基会.
不知道各位有无相关经验可让我参考, 感激!
作者: philip80220 (花) 2022-02-06 14:29:00
你对仲介的要求也太多了吧,整体服务是哪招?要不要再帮你把家里打扫干净再帮忙搬家啊,服务费才收你多少,牵线那么好牵你可以自己去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