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卖房菜鸡想将目前住的两房出售
由于同社区近年都没有两房出售(皆出售三房)
参考附近其他社区后发现两房每坪单价会比三房略高(唯一例外是两房强制配机械车位)
所以告知买家以最近期(7月)出售的三房(4F)每坪单价*1.05*权状坪数作为售价(我3F)
原本双方已准备签约,后来买方告知家人参考三房每坪单价后认为我开价过高,如果不降
价就要再考虑…
其实就算以三房坪数单价售出也是还有小赚一笔,想问板上前辈是否确实为我的开价过高
,还是这单纯只是买方的一种议价手段呢?(买方为朋友介绍非透过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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