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花敬群:停车场、车道拟不计入公设

楼主: deltaz (我还懂不懂飞翔)   2021-03-30 13:21:47
可以参考我的旧文
#1U-42sdd (home-sale)
之前车位大小的问题有很多讨论,现行问题在于车道怎么规范没有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建商
可以利用车道划入车位或是划入公设的方式,自由调整公设比,借此欺瞒消费者
新制度对于原本没有拿车道去公设灌水的案子,根本没有变化,因为车道的面积是登记在车
位上,对于有买车位没买车位的住户,有影响吗?没有啊,那为什么新制度会有问题??不
就是建商偷车道面积来骗钱,才会衍生后续的分配问题
停车场与车道不计公设坪数,不见得所有住户就不能持分,明明就有其他的解法,为啥一定
就是得选全部车道灌到车位持有者,然后没车位的没人权这种解法。该怎么分配让政府和建
商去烦恼,最后的结果大概还是会跟现在一样,每个人依然可以自由使用地下室的道路
车位会不会因此暴涨是另一个议题,因为全数的成本转移给没车位的住户有困难,只要部分
转移就可以让车位价格暴涨,可以预期大概15%以上跑不掉,这些成本建商也不可能自己吞
,后续市场怎么变化,满值得期待的。但车道问题说了一两年,居然有真的要解决的一天,
不容易啊
作者: gn01705529 (Vito)   2021-03-30 13:31:00
会不会变成有买车位一个总价没买一个总价
作者: KrisNYC (Kris)   2021-03-30 13:31:00
看完你的文 我觉得大概率还是解不了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21-03-30 13:43:00
要怎么分其实都没关系 但应列出所有公设让你知道你到底持有了什么
作者: aesdu (123)   2021-03-30 14:15:00
地下防空室就公设啊,没啥好说的。
作者: Anyotw (Yoman)   2021-03-30 14:19:00
现在也列出来了啊。还是你的意思是要写入权状,这我都好
作者: KrisNYC (Kris)   2021-03-30 14:21:00
他意思是有的在图上是机房 但其实那个机电挂在天花板底下还是空地的被拿来当公设计价了
作者: Barolo (Barolo)   2021-03-30 14:39:00
什么叫乱灌水?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1-03-30 15:17:00
非专用部分登记坪数就是乱源早就说了, 公设应该登记项目而不是坪数这样也不会有车道能不能用的问题
作者: aesdu (123)   2021-03-30 15:35:00
其实就不要用或临时付费使用就好了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1-03-30 15:37:00
那如果有摊地下室的住户不愿意让人使用呢
作者: aesdu (123)   2021-03-30 15:38:00
没付钱的老是觊觎使用付费者的产权本来就怪怪的吃人豆腐还自我感觉良好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1-03-30 16:27:00
好啊 车位用一般公设的价格买下来 那没买车位的就不要用如果12坪车位的话, 台北市大楼大概一千万吧你以为现在的车位价格能支持买的坪数吗?事实上车位买的是使用权, 有坪数本来就很奇怪
作者: aesdu (123)   2021-03-30 16:29:00
可是建商不会这样做,只会用总价论,结果就是搬石头砸自己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1-03-30 16:29:00
事实上 车位能分配到这么多坪数才是吃楼上住户的豆腐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1-03-30 16:30:00
车位能卖这个价格 是因为这些车位是来自一般楼板的法定或奖励@原po, 你把车位画出去, 就会衍生没有车位的人可不可以用车道的问题这不只是自己上下车, 还包括社区车辆, 例如垃圾清运车
作者: aesdu (123)   2021-03-30 16:31:00
并不是,那只是个使用权而已。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1-03-30 16:32:00
没错 车位其实只是使用权, 但允许登记坪数的方式, 让人觉得是产权
作者: aesdu (123)   2021-03-30 16:32:00
实际上是地下防空室兼停车使用。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1-03-30 16:34:00
跟发包一样拆项目 成本利润很清楚 不用拘泥坪数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1-03-30 16:34:00
只要公设还登记坪数 就会有这种问题就不是产权的东西 却要登记坪数 有些还有土地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1-03-30 16:35:00
水电那根管子难道要一节一节算 没道理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1-03-30 16:35:00
根本莫名其妙
作者: aesdu (123)   2021-03-30 16:35:00
产权本就该分给所有住户,因为是防空室。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1-03-30 16:36:00
硬要算坪数只是把自己套在框里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1-03-30 16:36:00
总之 专用部分登记给个人 公设登记给社区/大楼 使用权就登记使用权 这样才合理
作者: aesdu (123)   2021-03-30 16:42:00
所有社区/大楼要成立法人喔?XD那就开收高额使用费了~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21-03-30 16:46:00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实施之后, 理论上都应该有, 不然也有管理人, 难产的顶多就是不管理现在公设就已经有收管理费了要收多高, 管委会自己决定
作者: aesdu (123)   2021-03-30 17:22:00
管委会=法人?不管理已经是最惨了,还叫顶多?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03-30 22:21:00
不然容积跟建物分开?车位不吃容积就是只有建物成本主建物贵是贵在容积 车位跟公设一坪20万就顶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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